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1/4/2 11:34:00

[学院概况]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政法类全日制人民警察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大专。主要为监狱、劳教机关和公安监所管理部门培养输送具备一定法律素养和警察技能的适应执法、管理需要的应用型职业警官,同时也为其他社会用人单位培养合格的高等法律专门人才。

[地理位置]  学院位于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毗邻建设中的新昆明国际机场,交通便利,校园绿树成荫,环境优美。

[办学条件]  学院占地347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学院图书馆面积约2千余平方米,藏书32万余册。拥有心理测量技术、毒品生化和刑侦实验室以及田径运动场、警体射击场、机动车驾驶训练场等校内实训基地,并在省内多家监狱、劳教所、公安看守所、法院等政法单位建有教学实习实训基地。现有在校学生2100余人,在职教职工203人,在136名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教师42名,教授、副教授36名,讲师62名。

[办学理念]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走校监合作、警学结合的办学之路,确立了“立足行业,面向政法,服务社会”的办学目标定位,实行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办学模式,以培养“讲政治、通法律、精专业、高技能、奉献司法、服务社会”的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省内一流、西部领先,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的政法类高等职业院校。

[招生计划]  面向云南省招收高职大专生650人。学制三年。招生专业为:刑事执行(监狱管理)、侦查(侦查保卫)、法律事务、法律事务(社区矫正)、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涉毒人员矫治、安全防范技术、应用泰国语(法律服务)、应用缅甸语(法律服务


[专业介绍] 

刑事执行(监狱管理方向)

本专业为监狱及其他监管场所培养输送熟练掌握法律基本原理,熟悉监狱管理事务,掌握教育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和方法,具有组织指挥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能够胜任狱政管理、罪犯教育等实际工作的应用型高等职业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监狱学基础理论、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犯罪学、罪犯心理、罪犯教育、狱政管理、狱内侦查、刑事技术、监狱执法文书、罪犯心理矫治技术、监所突发事件处置、警察体育、刑事司法实务等课程。

侦查(侦查保卫方向)

本专业为监狱、公安、检察及其他政法部门和社会单位培养输送熟练掌握法律基本原理,具有一定的侦查保卫的理论知识,能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措施、策略、方法及手段,具备侦查保卫业务能力的应用型高等职业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刑法、刑事诉讼法、犯罪学、刑事侦查、侦查心理、警察行政法、侦查策略与措施、保卫学、现场勘查、刑事技术、警察体育等课程。

法律事务

本专业为政法部门及社会单位培养熟练掌握法律基本原理,掌握运用法律手段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解决各种法律纠纷的基本方法,适应司法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等职业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行政法、经济法、婚姻继承法、法律逻辑、司法文书、警察体育、审判实务等课程。

法律事务(社区矫正方向)

本专业是我院为适应我国刑罚执行新方式而设立的一个专业方向,主要为基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公安派出机构和社区培养具备必需的法律知识和社区矫正专业技能的应用型高等职业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法理学、刑法、民法、行政法、罪犯教育、罪犯心理矫正、社区矫正实务、婚姻继承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法律文书等课程。

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

本专业主要为监狱、劳教所等司法机关培养和输送有较高法律素养,具备劳教、监狱业务基本知识,以及心理矫治和心理咨询等技能的应用型高等职业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刑法、刑事诉讼法、狱政管理、普通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心理测量与评价、犯罪心理、司法精神病学、心理咨询与治疗、罪犯与劳教人员心理与行为矫治技术、警察体育等课程。

涉毒人员矫治

本专业主要为监狱、劳教所、戒毒机构培养和输送具有较高法律素养,具备劳教、监狱业务基本知识、熟练掌握毒品罪犯矫治方法和技能的应用型高等职业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刑法、刑事诉讼法、毒品知识、吸毒及艾滋病预防与控制教程、戒毒与康复治疗教程、禁毒教程、涉毒人员心理学、毒品化验与识别、涉毒人员心理与行为矫治技术、警察体育等课程。

安全防范技术

本专业主要为政法机关、民航、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培养掌握安全防范基本知识和技术,熟悉安防设备的管理与使用,从事安全防范业务的应用型高等职业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电路与电子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安防工程施工与检测、安防设备使用与维护、监控技术、刑法、刑事诉讼法、网络安全、刑事侦查、消防管理、现场处置、治安管理等课程。

应用泰国语(法律服务方向)

本专业主要为政法机关和社会企事业单位培养掌握泰国语听、说、读、写、译基本技能,熟悉中泰法律制度,能在外事、旅游、对外经济贸易中提供法律服务的应用型高等职业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泰语基础、泰语口语、泰语阅读、泰语听力、泰语翻译、法律泰语、经贸泰语、泰国文化概论、泰国法律制度概论、我国刑事法律、民事法律概论等课程。

本专业采用“2.5+0.5”培养模式,其中两年半在我院学习,半年到泰国合作单位实习。

应用缅甸语(法律服务方向)

本专业主要为政法机关和社会企事业单位培养掌握缅甸语听、说、读、写、译基本技能,熟悉中缅法律制度,能在外事、旅游、对外经济贸易中提供法律服务的应用型高等职业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缅语基础、缅语口语、缅语阅读、缅语听力、缅语翻译、法律缅语、经贸缅语、缅甸文化概论、缅甸法律制度概论、我国刑事法律、民事法律概论等课程。

本专业采用“2.5+0.5”培养模式,其中两年半在我院学习,半年到缅甸合作单位实习。

 [招生对象] 

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8年9月1日后出生)。

[招生条件]

一、政治条件

考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勤奋学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曾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治安处罚的;

4.曾受过开除学籍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5.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被开除公职的;

7.道德败坏,品质恶劣,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的;

8.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的活动,本人划不清界限的;

9.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本人划不清界限的;

10.其他原因不适于从事人民警察及其他政法工作的。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男生不低于168厘米,女生不低于158厘米。

2.体重:男生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形匀称,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身高(cm)-110]的25%。

3.视力:左右眼裸视力均在4.6(含4.6)以上,无色盲、色弱。

4.两耳无重听;无口吃。

5.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胎记、各种疤麻),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的疤痕、胎记;嗅觉不迟钝,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足,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6、无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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