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在全国招收乒乓球、武术高水平运动员的高校之一。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营造积极、健康、富有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气氛,我校高水平运动队2018年继续招收乒乓球、武术高水平运动员,并定于2018年1月13日至2018年1月14日进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现场报到、文化课测试及体育专项测试。
一、报名条件
符合本招生简章限定的体育项目,具有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统一测试并成绩合格。同时,考生必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两名者或者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者。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特别说明:根据我校招生计划,文史类限定以下省份的考生可以报考: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理工类考生生源省份不限。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条件的申请者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8:30-2018年1月2日17:00。进入报名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认真、如实、完整填写基本情况及志愿管理信息。
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考生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3个。
2.中学审核:学生通过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报名申请表后,请所在中学确认所填写内容是否属实、中学审核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3.申请表上传:中学签字盖章后,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经中学审核盖章的报名申请表扫描件,并点击“完成上传”按钮。中学审核盖章的报名申请表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并点击“完成上传”后方视为完成网上报名,对于未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报名材料,我校将不予初审。
4.寄送报名材料:经中学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申请表,随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复印件材料均需经中学审核盖章)、中学开具的高中阶段学习时间及经历证明等材料,在2018年1月5日之前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以我校收到报名材料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
由于其他快递方式无法将考生报名材料直接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建议考生采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报名材料,同时请在快递信封右上角以醒目粗笔注明 “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报名号后四位”字样。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6
电话:010-62282045
5.收寄状态查询:我校收到考生的报名材料后,将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中标注,考生可登录查询。
三、初审
我校将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考生可于2018年1月10日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看初审通过的考生公示名单,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个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采用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的通知。
四、我校组织的现场报到、文化课测试及体育专项测试
通过我校初审的考生才可来我校办理现场报到手续。
1、现场报到:考生须本人于2018年1月13日上午8:30-12:00到我校西土城路校区游泳馆会议室办理现场报到手续。完成现场报到手续后,申请我校二本线优惠政策或二本线65%优惠政策(即本简章中第六条A类或B类优惠政策)的考生领取文化课测试准考证,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即本简章中第六条C类优惠政策)的考生领取体育专项测试证。
考生现场报到时,须持本人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往届生须持高中毕业证书)、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和获奖名次证书的原件、参加比赛获奖的秩序册和成绩册、2寸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三张。
2、文化课测试:考生完成现场报到手续后,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测试,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即本简章中第六条C类优惠政策)的考生不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测试。
考试日期 | 具体时间 | 考试科目 | 备注 |
2018年1月13日下午 | 13:30-14:30 | 语文 | 三科满分均为100分 |
14:35-15:35 | 英语 | ||
15:40-16:40 | 数学 |
3、体育专项测试:
文化课测试后,我校将于2018年1月13日晚19:00前在我校西土城路校区体育馆一层大厅张贴公布考生文化课测试成绩。申请我校二本线优惠政策或二本线65%优惠政策(即本简章中第六条A类或B类优惠政策)的考生文化课测试三科总分达到150分及以上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并在文化课测试成绩张贴公布现场凭文化课测试准考证领取体育专项测试证。
体育专项测试时间:2018年1月14日
体育专项测试地点:北京邮电大学西土城路校区体育馆
体育专项测试内容:
乒乓球项目:测试内容为比赛,测试用球(由我校提供)为红双喜(三星白色40+)。
武术项目:测试内容见附件。
五、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测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且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我校单独招生体育专项测试通过名单将于2018年1月底前在我校招办网上公布),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上述考生应于2018年3月1日至15日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并根据相关要求完成考试各项准备工作。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和英语4科,每科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至22日。具体考试大纲将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 |
下午 | |
9:00-10:30 | 14:00-15:30 | |
4月21日 | 语文 | 数学 |
4月22日 | 政治 | 英语 |
六、招生办法及录取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
2.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优惠政策分为三类:
(1)A类: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B类: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签约人数不超过10人。
(3)C类:单独招生,此类考生签约人数不超过7人。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各项目拟计划招生人数及优惠政策如下:
招生项目 | 男子 | 女子 | 优惠政策类型 |
乒乓球 | 0-6 | 0-4 | A类、B类 |
武术 | 0-8 | 0-6 | A类、B类、C类 |
具体各项目实际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和考生测试情况确定。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结果及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确定获得二本线和二本线65%两类优惠资格的入选考生名单、我校单独招生体育专项测试通过名单(该类考生须随后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并于2018年1月底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公示后,获得二本线和二本线65%两类优惠资格的入选考生与我校签订《北京邮电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考协议》。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须待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测试成绩公布后,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测试成绩及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确定我校单独招生入选考生名单并公示,公示后,签订招考协议。签订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3.录取办法按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文件执行。对于上海市、浙江省和其他合并本科批次(含合并二本、三本批次)省份的考生,二本线按照相关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具体录取办法按照相关省份招生规定以及《北京邮电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考协议》执行。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文史类考生仅限于选报我校经济管理学院招收文史类考生的专业和法学专业,理工类考生仅限于选报我校经济管理学院招收理工类考生的专业和邮政管理(互联网与智慧物流)专业。我校经济管理学院正在进行专业调整,具体招生专业以考生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时经济管理学院所开设专业为准。同时,考生须在所在省份公布的有招生计划的上述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所在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等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的考生,可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在我校公布的该省份同科类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我校将根据实际录取情况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4.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运动队的训练、比赛等活动,服从学校运动队管理,遵守学校运动队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退队。
七、其他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督选拔程序,加强监督制约机制,严防权力寻租。我校监察处邮箱:jjjc@bupt.edu.cn ;电话:010-62281998。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严禁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2.对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违纪、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入选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对于申请材料含虚假信息的考生所在中学,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3.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址:zsb.bupt.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282045,62285045, 62280945,62289945
招生办公室传真:010-62283407
专业咨询电话:010-62282240
相关附件详见:http://zsb.bupt.edu.cn/content/content.php?p=0_3_649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114招生网 –北京招生考试信息网,北京高考政策,北京高校推荐,北京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35.1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