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14招生网
您的位置:中国招生网首页 >> 考试政策 >> 详细信息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中职学校严禁有偿招生

2011/3/31 17:43:00 114招生网北京站 【 】  

  随着中考的临近,中职学校招生又将拉开帷幕,省教育考试院近日要求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坚决制止恶性竞争、抢拉生源等不良行为。

  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参与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招生,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收取费用。除在我省务工的外省籍人员及子女外,招收(含自主招生)其他外省籍生源须在生源所在地列入招生计划,并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实反映本校的情况,不得做任何可能误导考生的宣传和承诺,更不准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扩展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对象和服务范围,积极吸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现役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转岗再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到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院校推荐
欢迎考生家长进入院校推荐查询咨询各类院校,为考生准确填报院校录取志愿作准备
>>更多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招商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站点留言 | 行业网联盟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114招生网 –北京招生考试信息网,北京高考政策,北京高校推荐,北京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