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金融学院非法办学被取缔”追踪
交钱就能上学,毕业还保证到部队当副连级干部,2011年被取缔的山寨学校北京国际金融学院,4年间诈骗600余名学生高达3600余万元(本报2011年6月17日报道)。记者近日获悉,山寨学校北京国际金融学院的院长王志伟,被一中院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法院认定其未取得教育部门许可、没办学资质的情况下招生敛财。
招生 宣称本科学历 进部队当干部
2009年,北京国际金融学院在学生小魏的老家河南做招生宣传。
据小魏称,当时该学校宣称学生毕业后可以颁发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保证到军队担任副连级军官。“我当时觉得不错就到这所学校上学了。”小魏说,入学后院长王志伟还强调其有部队的关系。
该校出纳也证实,王志伟曾在全体学生会上称,学院国防生毕业后是连职干部,金融生毕业后可到各大城市银行工作。
据出纳称,学院国防生是四年制,入学时一次性交学费13.8万余元。金融生是四年制,入学时交43680元,第二年开始每年交15500元学费和杂费。此外入院学生每年还交100元保险费。
学习 动辄停课军训 课表经常变化
在进入学院学习一段时间后,小魏发现这里的教学很不正规,动辄就会停课军训或干体力活,其间有部分学生退学,王志伟表示退学不退费。多名学生也证实,学院“教师多为外聘,课表经常变化”。
此外,有家长曾询问王志伟能否保证学生毕业后进入部队,并了解到学校没有办学资质。王志伟在肯定答复的同时,称没有办学资质是同行“诬陷”。
2011年6月15日,王志伟及多位学院人员被控制。后经法院认定,除担任北京国际金融学院院长外,年过半百的王志伟还有北京新北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英杰育才(北京)体育培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等多个身份。
审判 院长无期 三名主任获刑
检方指控,王志伟于2007年至2011年间,在未经教育部门许可,没有办学资质的情况下,先后与现代管理大学等联合办学,在房山区和怀柔区租房,成立北京国际金融学院。
据指控,王志伟在担任该院院长期间,以学院的名义对外招生并进行虚假宣传,虚构能为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保障就业或解决北京户口等事实,获得学生及家长的信任,以收取学费、学杂费、考试费等名义,骗取600余人所交的钱款共计人民币3600余万元。
除王志伟被判处无期徒刑外,学院招生办副主任陈明金、怀柔校区基地主任彭建忠、办公室副主任韩永庆,也被法院判处10年到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表态
“涉案学校未经教育部审批设立。”
——教育部办公厅
“从未委托这家学院定向培养金融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学院也无任何关系。”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卫处
“部队没有委托‘金融学院’招收委培国防定向生,公安机关起获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等多枚印章均属伪造。”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