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等四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师范生培养与管理的意见》。从今年11月1日起,本市师范专业的招生方式将进行改革,纳入提前批次招生。
按照新规定,本市将结合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园)生规模快速增长、学科教学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等因素,通过调整师范院校招生指标结构,扩大师范生的培养规模,适度调整师范专业的结构。鼓励相关高校通过与普通高中贯通培养、调整专业结构等方式,重点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今后,师范专业纳入提前批次招生,在招生过程中还将增加面试、教师职业能力倾向与心理人格测试环节,旨在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潜质、有志于长期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
市属高等学校招收的师范生实行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四年修读年限内免除学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安排。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按照相关规定转入师范专业,并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学费,并发放生活补助。按照学校规定,师范生可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
按照规定,师范生入学前要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承诺毕业后从事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含教育行政及相关部门审批注册的中等及中等以下的学历教育机构)满五年以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师范生违反教育协议的需要缴纳在校期间的专业奖学金和培养费用(含免缴的学费、取得的生活补助等)。
按照“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要求,本市将推进师范生培养模式的改革,建立高等院校与区政府、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培养师范生的新机制,发挥好行业企业在培养“双师型”教师中的作用。同时,支持师范院校构建师范生国际化培养平台,相关学校将探索本科师范生与教育硕士境外培养、师范生境外教学研修、境外高水平大学教师驻校教学、教育硕士在职培养等多种途径,培养更多具有国际视野、求真务实、专业化的优秀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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